|
点击隐藏登陆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期货>期市动态>

News
东北高速期货门:4亿资金“三进三出”

进入论坛,与专家交流股票投资  时间:2008-06-21 点击:

  隐秘入市
  2002年8月16日,东北高速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共计4亿元》的议案”。

  但事实上,早在7月12日,东北高速在首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提出“为东高油脂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议案的当天,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晓光即越权签发了贷款授权书。

  根据接近东北高速的知情人士透露,2002年8月1日,东北高速从交通银行获得4亿元贷款,8月2日,张晓光等人即将其转入光大银行哈尔滨分行,收款单位为“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东北高速旗下一当时尚未正式运营的公司)。

  9月中下旬,这4亿元资金又分两次原路返回了东北高速的两个账户: 9月19日,其中2亿元划转至东北高速于交行长江路支行账户,9月30日,另外2亿分三笔汇至东北高速在哈尔滨光大行账户。此前,它们分别在东绥高速的账户上停留了48天和59天。

  划转另有玄机。2007年11月,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高油脂原总经理东方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此间,这4亿元资金被转入了金鹏期货。

  东北高速的一位董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陈,“这就证实,4亿元贷款在2002年8月被用于期货交易,确有其事”。

  彼时是4亿资金第一次进出期货市场。但其操控者何人、斩获如何,至今无人知晓。

  在上述董事看来,2002年5月以后,期货市场持续了整整一年的暴涨行情,“这4亿元期货应当有巨额收益”,但“都去向不明”。

  东窗事发

  2002年9月20日,在期货市场走了一遭之后,4亿贷款中的2亿,被划拨至东高油脂。另外2亿,则于2003年1月29日拨给东高油脂(《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共计40亿元》的议案约定,提供给东高油脂的4亿元贷款,需分批使用,且2002年内只能使用2亿元)。

  早在2002年6月,东高油脂就已经进入期货市场。

  2003年6月9日印发的、由原东高油脂董事长陈耀忠签署的一份文件“关于对我公司控股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下称“自查报告”)显示,东高油脂从2002年6月18日开始从事期货交易,6月、7月、8月,其投入期货市场资金的最高金额分别为300万元、9800万元、6800万元。而东北高速当时已经投入到东高油脂的资金,不过9626万。

  2002年9月,在东北高速提供的2亿元贷款到位后,东高油脂在期货市场投入的资金迅速放大。9月、11月,其期货投资最高金额分别为2亿和2.3亿。

  2002年11月,因被人举报,东高油脂“期货案”东窗事发。

  上述自查报告称,在2002年11月末前,东高油脂“持有的期货合约已全部平仓”。东北高速后来几经修改的年报显示:东高油脂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共计投入3.18亿资金用于期货交易,取得收益8095万元。

  结果似乎不算太坏,这笔信贷资金二度进入期货市场,斩获颇丰。

  陈耀忠也表示,“我们觉得收益远不止这些”,在2007年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方的“刑事判决书”中,作为证人的陈耀忠称,其“先后追回8000多万收益”,但后来,“追了很长时间追不动了,国家证监会来查我们就停了”。

  此外,据上述董事披露,其间,在3.18亿之外,东高油脂“还有动用数千万资金参与炒期货的明确线索”:一,东北高速两个控股子公司,即深圳东大投资公司和包头东高交通产业投资公司,各“借给”东高油脂2000万元炒期货,“均有账可查”;二,2002年9月,通过“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东高油脂原总经理东方个人的公司,下称“大连林达”),东高油脂曾将5000万元转入杭州广源贸易公司炒期货。“在东北高速历年公告的3.18亿元炒期货的6个月期间,实际动用资金数量已经超过了4个亿。”

  神秘“现货”

  在2002年11月收回3.18亿本金和8095万的收益后,东高油脂再度出手。这一次,其发布数次公告称,意在采购“现货”原料大豆。

  根据2002年9月2日、11月12日和2003年2月21日签订的三份“粮油收购合同”,东高油脂合计向大连林达订购了40万吨原料大豆,单价约2600元/吨,总价约10.375亿元。

  2002年12月27日到2003年3月24日,东高油脂分8次、共将4.085亿元(远高于合同约定的10%的预付定金,即1亿元)打入大连林达的账户。

  东高油脂提供的一份《关于大豆供销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显示,最终,实际履行合同的金额为3.856亿(约16万吨)。其中,大连林达经由中谷粮油集团,采购原料大豆10万吨。

  这份说明显示,2003年8月,东高油脂购入的原料大豆,除了1.7834万吨运回工厂加工外,其余部分都在购入后就地销售了。在2004年年报中,东北高速披露,东高油脂2003年度实现原料大豆销售收入2.9587亿元,产生亏损4722万元。

  但在上述董事看来,其“现货”交易并不存在——东高油脂进入林达公司的4.085亿元资金,并未用于收购“现货原料大豆”,而是再度进入了期货市场。“除了17834吨拉回加工外,没有凭证证明东高油脂提出了现货,卖出的也是现货。”

  其依据在于:作为供应商,大连林达却无法提供相应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导致东高油脂因“无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而欠缴增值税款3846万元);东高油脂无法提供16万吨现货大豆的入库单、出库单等原始凭证;东高油脂卖出2.9587亿元“现货大豆”的7份《大豆购销协议书》,竟都由“期货经纪商”代为付款,等等。

  该董事称,“2003年上半年,连豆期货行情由每吨3000多元暴涨到4000元以上,竟然还按2600元/吨的进货价格卖出(产生亏损4722万元),显然有巨额期货收益被隐匿”。

News End
End

我顶

上一篇:“期货门”的三个亲历者

下一篇:没有了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匿名?
关于本站|免责声明|广告服务|网站地图|网站搜索|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中国证券资讯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投资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证券资讯网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惠赐E-mail至 info@uufx.com

Copyright © 2006-2008 zsoon.com 京ICP备06043814号